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逆境中的董事责任

董事的核心职责与义务

受委任为公司法定董事的个人对公司承担信托责任和法定义务。这些责任包括:

  • 诚信履职,恪守道德规范
  • 以专业技能、谨慎与勤勉态度执行职务
  • 以公司整体利益为优先,善意行使职权
  • 避免任何可能引发利益冲突的情况
  • 不得滥用职位谋取私利或损害公司利益
  • 在涉及公司事务的任何交易中披露个人利益
  • 妥善管理财务账目及各类业务记录
  • 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

但当公司无力偿债或面临破产时,会发生什么情况?

除了履行基本信托责任外,董事还需认识到,在公司资不抵债或濒临资不抵债时,他们对债权人负有特殊的“债权人责任”(Creditor Duty)。

近期,新加坡高等法院与上诉法院明确指出,董事在履行“维护公司最佳利益”这一核心责任时,必须同步考虑债权人的权益,这便是“债权人责任”的核心所在。

何时应履行债权人责任?

债权人责任不仅适用于公司已经资不抵债的情况,也适用于公司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但尚未正式破产的阶段。一般而言,财务状况严重恶化是指公司虽未濒临破产,但已处于较严重的财务困境。

当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或接近资不抵债时,债权人取代股东成为公司最主要的利益相关方。由于企业运营依赖债权人的资金,在此情况下,董事必须优先考虑债权人的权益,并谨慎履行债权人责任。

违反债权人责任的法律风险

董事应充分了解并警惕违反债权人责任所带来的法律风险。在公司面临财务困境时,管理层往往聚焦于应对日常运营挑战,而可能忽略某些行为的法律后果。

以下行为可能构成违反债权人责任的法律风险:

  • 在公司面临破产的情况下仍继续经营
  • 使公司承担无偿还能力的债务
  • 案例:公司已经无法支付货款,却仍继续经营并向供应商订购商品

  • 以欺诈债权人或其他相关方为目的继续经营
  • 案例:在无法付款的情况下继续借款,最终贷款违约,公司进入清算程序,从而规避还款义务

  • 选择性偿还特定债权人,使其获得比其他债权人更有利的偿付待遇
  • 发生在公司资不抵债或因该行为导致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
  • 案例:公司资金紧张时,优先偿还股东贷款,而非支付供应商欠款

  • 以极低价格或无偿方式转让公司资产
  • 发生在公司资不抵债或因该行为导致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
  • 案例:公司财务危机时,将公司汽车无偿转让给另一位董事或股东,或以远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转让资产

若董事导致公司实施上述行为,可能面临法律诉讼,并需对由此产生的公司损失承担个人责任,甚至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
公司在什么情况下被认定为资不抵债?

资不抵债(Insolvency)指公司无法按期偿还债务。

在 2021 年的一项判决中,新加坡上诉法院明确指出,“现金流测试”(Cashflow Test)是认定公司是否资不抵债的唯一标准,即公司是否能够偿还已到期债务。

• 现金流测试(Cashflow Test):若公司无法支付到期债务,则被视为资不抵债。

• 资产负债表测试(Balance Sheet Test)(已非主要判定依据):公司负债总额超过资产总额时,可被视为资不抵债。

根据现金流测试,未到期债务不计入考量。因此,即便公司负债总额高于资产,但仍能偿还到期债务,则仍然被视为具备偿付能力。

如您或您的客户对董事责任有任何疑问,或正面临类似法律及财务挑战,需要进一步专业建议,欢迎随时联系 Finova 咨询团队,邮箱: contact@finova.com.s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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